各位新教师:
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深入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,推进实施教育部等七部门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》,引导新教师深刻领会和熟悉国家、省及学校师德师风规章制度,提升教书育人本领,增强责任感、使命感、荣誉感,努力成为“四有”好老师,特开展新教师师德专题学习教育活动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学习内容
(一)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摘编
(二)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四史”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
(三)师德师风建设相关制度规定
1.中共中央 国务院《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
2.教育部等六部门《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》
3.教育部等七部门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》
4.教育部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
5.教育部《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》
6. 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(试行)
7.安徽工业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细则
8.安徽工业大学师德失范“一票否决”实施细则
9.安徽工业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(试行)
10.安徽工业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规定
(四)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
1.人民教育家先进事迹
2.教育系统时代楷模先进事迹
3.2021年全省新时代教书育人楷模和首批教育世家先进事迹
(五)师德失范行为警示教育
教育部公开曝光的第七批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等内容。
二、学习时间
2021年9月10日至10月30日。
三、学习方式
采取领学自学、线上线下、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。
四、相关要求
请各位新教师高度重视,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,把师德规范内化于心,外化于行,争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。学习活动结束后,撰写学习心得,于2021年11月5日前提交教师工作部,联系人:高卫,联系电话:2316643,邮箱:rscszk@ahut.edu.cn。
特此通知。
教师工作部
2021年9月10日